律师会见四项内容,怎么做到有效看守所会见?
律师会见要问什么啊?律师会见啊绝对不是单纯的带话聊天,而是要解决如下四个问题。
第一、本案的案情是怎么样的。
1.侦查机关问了哪些问题,有哪些是重点追问的,当事人是如何回答的?
2.当事人对于案件是如何看待的,他能否做出合理解释说明。
3.目前在案的证据有哪些,已经签认的,有哪些没有签认的有哪些?
第二、涉案的法律问题有哪些?做好普法工作
现场呢要给我们的当事人做一个分析。后续侦查的方向如何,依据什么来定罪量刑?
第三、做好后续策略。
对于后续的提审以及签认证据,当事人有哪些权利要注意什么?目前有没有什么需要举证的证据在哪里,怎么去收集?
第四、心理辅导
和家属有什么想说的,要做好心理的辅导。询问会见工作是否满意,确认是否需要委托。只有把这以上四项内容全部都做足了,才能算得上是有效的会见。
一般来说啊,这些笔录呢不能直接给家属进行展示。但是我多次强调了啊,必须保障家属的知情权。在不影响案件侦查的前提下,大概的案情必须给家属讲明,不然什么都不能说,家属请律师干嘛,你们觉得呢?律师辩护必须合理合法还原案件事实。
上海看守所会见,联系上海朱律师1302215968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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