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市杨浦区看守所律师会见及汇款指南!
杨浦看守所地址:杨浦区中原路1101号
杨浦看守所接济规定:本地人士可以到看守所现场缴纳现金,每月最高700元,外地人士可以通过邮局汇款!
一、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
1、会见犯罪嫌疑人,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,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。
2、认为侦查人员在办案中有违反法律规定,侵犯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、诉讼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,或者认为侦查机关管辖不当的,可代理犯罪嫌疑人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。
二、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
1、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、技术性鉴定材料。
2、会见犯罪嫌疑人,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。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通信。
理程序,告知被告人在庭审中的诉讼权利、义务及应注意的事项。
四、担任刑事自诉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
(一) 、担任刑事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
4、依法参与法庭审理,帮助自诉人行使控诉权。
(二)、担任自诉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
五、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
六、担任申诉案件的代理人
1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、近亲属的委托,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、裁定有错误的,可以代理其向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、人大、政法委等单位提出申诉。
七、在死刑复核阶段担任被告人的代理人
认为被告人判处死刑确有错误的,在最高人民法院对死刑进行复核时,可以接受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、近亲属的委托,代理其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。
联系朱律师:13022159682
可电可微,真诚以待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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